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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讯息
在中国船协领导下服务全国游艇行业发展
时间:2017-07-20阅读次数:
——刘德谦会长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船艇分会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2017年7月10日)
各位:
刚才,正建同志代表总会正式宣读了由我任船艇分会会长职务的决定,顿感责任重大,唯恐辜负总会领导及大家对我的期望。在此,我郑重表态,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本职工作,恳请支持我工作。
最近一段时间,我同有关同志组成调研组,分别走访了上海、辽宁、山东、浙江等省市的船艇制造企业、配套企业及游艇俱乐部。经过调研,对这个行业的认知逐步加深,总体上有两个感触:
一是游艇行业发展前景乐观。游艇产业是海洋新兴产业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以来,在国家和各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游艇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我国游艇消费完成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实现了以游艇加工制造业为先导到游艇制造与游艇消费全产业链并举的转变,国内游艇制造业已经初具规模,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超级游艇的第六大制造国,为中国维护海洋权利、加快海洋开发、缓解就业压力、增加出口创汇、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国特别是很多发达城市的经济发展已经超过了国际公认的人均GDP3000美元的游艇发展临界线,而旅游经济的火爆发展更是促使游艇产业发展的源动力。全国江河湖海各种水域资源众多,符合游艇产业发展的城市不下100个。我认为,这确实是个有潜力、有需求、有市场、有发展、有干劲的行业,国内市场善待唤醒,国际市场需求巨大。
二是船艇行业发展任重道远。截止到2016年末,在海事局注册的游艇数量仅有4977艘,连美国的1850万艘的一点点零头都不到。船艇行业民营企业居多,小门小户多,小船小艇多,加之政府管理不精准,犹如一个可怜的“孤儿”,其存在感不那么强烈。总体上讲,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民众认知观念存在误区、缺乏全国性游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缺归口主管部门、产业发展结构性问题突出、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游艇配套设施不完善、研发设计能力不强、游艇税收负担过重、海洋文化缺失、专业人才不足等若干亟需解决的问题和困难。
下面,就如何做好船艇分会工作,更好推动船艇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我谈几点意见。
一是坚持中国船协领导。郭大成会长在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五届二次及三次理事会议发表重要讲话,着眼于船舶行业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论述了船舶行业发展的规律所在,深入剖析了船舶行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做好新形势下船艇行业提供了重要遵循。船艇分会于1999年12月12日由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批准同意成立,其性质为非赢利性社团组织,是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的组成部分,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章程》、《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发展会员。这是做好船艇分会工作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保证。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郭大成会长在视察分会时指示精神,坚持总会对船艇分会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船艇分会改革发展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开展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团分支机构管理改革,陆续印发了《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明确指出,社会团体应当将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账户纳入社会团体统一管理,不得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不得将上述机构委托其他组织运营,确保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依法办事,按章程开展活动。社会团体不得将自身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活动转包或者委托与社会团体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合作举办经济实体,其经营范围应当与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社会团体应当在资产、机构、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不得利用所举办经济实体向会员或者服务对象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社会团体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所举办经济实体财务情况的监督,并定期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报告。我们要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开展活动。
三是坚持服务行业发展。协会因企业而生,因行业而存。服务会员企业、服务行业发展是协会的天职。在船舶行业持续低迷的新常态下,我们更应该在服务行业发展上多下功夫,下真功夫,特别是在服务内容上多做文章,做真文章。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服务、自律、协调、维权、监督为基本职责,切实发挥社会组织推动作用。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现在社会上流行这样的说法,四流的企业搞制造,三流的企业搞服务,二流的企业搞平台,一流的企业定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联合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标准制定方面,船艇行业还是短板,我们应该抓住国家标准化深化改革的机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源自企业、熟悉企业的天然优势,争取在船艇行业团体标准上有所作为。
二是做好行业信息统计和舆论宣传。信息统计工作是协会的基本功,其统计的结果是企业经营的方向标、政府制定政策的参考、行业管理的基本依据。要抓住行业内重点企业,建立统计信息员队伍,定期召开年度信息统计工作总结会议。要提升统计信息的分析能力和水平,提升经济预测和研判能力,为企业投资和经营行为提供参考。同时,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不断加强行业信息传递和舆论宣传工作,让企业了解分会在服务什么,让行业了解分会在引导什么,让政府、总会及社会各界了解分会在推动什么。不仅向国内展示我们,更要向世界展示我们。
三是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国家有各类社会组织数量达30万,仅上海市就有6000个。社会组织是各类主体自愿组成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开展本领域(行业)内活动的社会团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我们可以突出需求导向,以提高能力为主线,根据教育培训对象的类型特点,分级组织实施。从社会组织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统筹规划教育培训工作,推广社会组织新入职人员教育培训,重点提高适应社会组织工作的能力。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培训,重点提高胜任领导工作的能力。实施社会组织秘书长培训工程。加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教育培训。强化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专门业务培训,重点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推动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借助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打造社会组织领军人才队伍。
四是推进诚信自律建设。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对于加强和改进行业协会管理,提高行业协会公信力,推进行业自律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想,船艇分会应主动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主动发力,积极作为,具体可以在建立健全会员企业信用档案、积极开展会员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会员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帮助会员企业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行业发展秩序等方面做些工作。
五是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倡议和部署,推进游艇滨水休闲旅游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游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码头、管理、旅游、餐饮、酒店、房地产、会展、金融、租赁保险、检测、运输等众多行业的发展,推动游艇租赁试点工作,打造中国游艇和滨水休闲旅游立体游装备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国家顶层设计,加强同地方政府的合作交流,在水域规划、公共码头建立、游艇小镇开发等领域提供支撑。同时,要积极参与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世界游艇联合会(ICOMIA)的相关工作,发出中国声音,提升国际话语权。
以上是我对船艇行业事业发展比较粗浅的认识和做好船艇分会工作几点想法,还不太成熟,请大家批评。船艇事业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只要我们精诚合作,团结一心,一定会把我们的事业越干越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