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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公务艇船长和轮机长!繁昌县水务局2017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8-17阅读次数:
来源:繁昌快线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繁昌县水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繁昌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县河道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如下:

1、水政执法艇驾驶员2名,需具有内河船舶船员三类船长及以上适任证书。

2、水政执法艇轮机员1名,需具有内河船舶船员三类轮机长及以上适任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58周岁以下(195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实际操作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繁昌县政府或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下载填写《繁昌县水务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4张、本人身份证和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船员适任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后续相关信息在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2日- 8月23日(工作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繁昌县河道管理局(繁昌县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16室)。8月25日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由县水务局采取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自行招聘。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地点在报名处。

      本次考试外请考官5名,对5名考官的评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进行加权平均,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实行四舍五入),此平均分为考试最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繁昌县水务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有相同的,对第一项考试内容进行加试)。

      体检工作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关于体检工作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县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学习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四)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繁昌县水务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关系。


(五)聘用工作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标准执行本县机关聘用人员薪酬规定(除基本工资外,还实行年终绩效考核及出勤考核管理)。用人单位提供食宿等必要保障。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考试最终成绩结果保留1年,在期间内因聘用人员离职(辞职或辞退)造成空缺的,在参加本次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咨询电话:0553-7878163(县河道管理局);

监督电话:0553-7853145(县水务局纪委)。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县水务局依据有关规定解释。